交通事故造成左肩胛骨骨裂,肇事者全责,司法鉴定意见为:伤后可酌情予以休
交通事故造成左肩胛骨骨裂,肇事者全责,司法鉴定意见为:伤后可酌情予以休息期120日、护理期60日、营养期60日。受伤者为59岁女退休工人,除退休工资外,外面做零工3000/月,以上条件,在上海市是怎样赔偿的,是否还可提出精神赔偿问题补充:事故发生时间2016年上半年发生在上海,有报警,是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中所写的受伤者... 展开
其他答案
涉及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因为没有达到伤残等级,精神损害赔偿难以支持。如需进一步帮助可来电咨询详情。
营养费20-50元一天,可以按照最高的主张,3000元;护理费如果有护工,按照实际支付的护工费计算或者按照误工费算,如果没有固定收入,一般是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计算,算到护理期结束;休息期120天,做零工3000每月,可以计算误工费;然后还有医疗费,按票据算,交通费,衣物损失费,后续治疗费,鉴定费以及律师费都可以主张;因为没有评上伤残,因此精神损失费很难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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