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给村里盖房子的去年10月份,被我们村的雇佣去干危房改造工程,还是直接区法院?
您好,我是给村里盖房子的去年10月份,被我们村的雇佣去干危房改造工程,被电锯割断脚骨年前年找人说和答应赔偿但是到现在也没有给钱我该怎么办?如果我想起诉他我应该是先去劳动局,还是直接区法院?谢谢
其他答案
不属于劳动关系,建议直接起诉,要求赔偿损失,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以及可能构成伤残的残疾赔偿金等。如需帮助,可以致电
2017-03-10 12:2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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