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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离婚前,向姐姐借了钱买房,但是前夫不知道把钱用去哪里了,现在他在外地请问这种情况法院通常怎么判了?

我离婚前,向姐姐借了钱买房,但是前夫不知道把钱用去哪里了,现在他在外地,借条是他写的,我带着一岁多的宝宝也无力偿还,请问这种情况法院通常怎么判了
ask2636245804|2017-03-10 18:39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7371941177

你好,原则上债务是共同承担的
2017-03-10 19:15
来自北京市

ask1630997936

夫妻共同债务是应一起偿还的
2017-03-10 19:02
来自北京市

ask9621949910

你好,你可以凭借借条将你前夫起诉至法院的,如果你能证实借款被他个人挥霍掉法院会潘姐由他个人偿还的。
2017-03-10 18:5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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