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近期以汇全款的方式给我买房子,户主名是我,这个房产是不是就是我一方财产无需公证呢?
父母近期以汇全款的方式给我买房子,户主名是我,这个房产是不是就是我一方财产,不属夫妻共同财产,已经受法律保护,无需公证呢?
其他答案
你好,1、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2、《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展开
您好,婚后父母出资为双方购置的房屋,为对双方的赠与,但赠与时明确只赠与给一方的除外。如需帮助,可来电详询或至本所面谈。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