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乡整村推进安置点的道排等附属工程,建设单位是乡政府,施工单位是挂靠其他公司通过招投标取得该工程的某小公司,工程造价在千万元左右,于2016年开工并在当年基本完工。该工程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1、建设单位没有向县建设局报建,没有开工许可证,属违法建设。2、施工现场没有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工地没有围挡,看管松懈,外来人员可以随... 展开
某某乡整村推进安置点的道排等附属工程,建设单位是乡政府,施工单位是挂靠其他公司通过招投标取得该工程的某小公司,工程造价在千万元左右,于2016年开工并在当年基本完工。该工程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1、建设单位没有向县建设局报建,没有开工许可证,属违法建设。2、施工现场没有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工地没有围挡,看管松懈,外来人员可以随便进入。2016年8月,该工地发生了一起严重安全事件,一个外来人员(男,74岁)在工地摔成重伤,腰椎、胸椎、颈椎和肋骨等多处骨折,内脏出血,伤者休克,在某省级医院治疗并花去约5万元医药费。伤者家属多次到乡政府和施工单位交涉,要求给予相关赔偿,起码应赔偿5万元的医药费,可是赔偿之事至今没有落实。请问: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对这个安全事件有没有责任?有多大责任?依据的法律法规主要有哪些?谢谢指教!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