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16日办离婚手续,并已领证,今年2月10日单方去房管局办的析产会有什么不好吗?
去年10月16日办离婚手续,并已领证,今年2月10日单方去房管局办的析产,他们也受理了,析产前他已去世。只是不动产证办不了,登记中心说,走继承,问问合理吗?夫妻关系已不存在,为什么还走继承?若房产长期不过户,会有什么不好吗?离婚前夫妻双方有协议,房产归女方所有。
其他答案
原来房子在你们共同名下,还是在男方名下?没有办理过户登记,产权不发生变更。所以可能会涉及到继承问题,详情可来电咨询,提供法律帮助。
2017-03-10 10:1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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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房产证还没有过户到你的名下,目前男方已经去世无法再配合你去办理手续,因此如果房管局不予办理,那么你只能通过继承的方式去处理。一种是可以到公证处进行公证,第二种是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希望我的回答能解决你的疑惑,如果满意可以采纳并予以评价。我是丁律师,愿助你一臂之力!
不走继承。不过户的话,从法律上说你还没有房产的所有权。你也可以委托律师交涉,或者向法院提起确权之诉。尽快确认房产的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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