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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 被废止后是否必须进行公证?

2017年初父亲离世,未立遗嘱,目前母亲打算将他俩名下的一套房产过户给我,该房产为父亲和母亲各占50%,经咨询房管部门,需要进行继承公证和赠与公证,否则不予办理。上网查询资料了解到,2016年7月5日,国家司法部发文《司法部关于废止《司法部 住建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通知》(司发通 2016 63号),同... 展开
ask6032973576|2017-03-10 11:4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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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991571093

现在买卖、遗嘱继承不动产不强制公正,赠与需要强制公正。如有需要可以带齐材料到律师事务所咨询律师,三种方式所产生的税费不同。税费的多少、税率的高地取决于房产的年限、双方是否为首套房等等。以你所述,你家的房屋是先发生了继承事实(你父亲离世),可以带齐相关材料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对其产权部分进行变更,但你方欲将所有产权过户于你名下,则你可以根据房屋的情况、房屋所在位置的政策来选择该房产的变更方式,如果是遗嘱 展开
2017-03-10 11:5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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