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两年前我的一个朋友,用我的房产证做担保,在他的另一个朋友处借了50万元的钱,约定利息为两分
律师你好!两年前我的一个朋友,用我的房产证做担保,在他的另一个朋友处借了50万元的钱,约定利息为两分,同时,还把他自己的一处价值80多万的房产也做了抵押(但是该房产手术不齐全)。到如今,我的朋友一直未还钱,债主讨要未果,要执行我的房产。请问可不可以先执行我朋友的财产,再执行我的房产?或者又该如何保护我的房产呢?谢谢回答,不甚...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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