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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县经开区在2007年征收我们生产队160多亩土地,后由我队用此征地款回购40亩土地我们该怎么走程序?

你好,宁乡县经开区在2007年征收我们生产队160多亩土地,后由我队用此征地款回购40亩土地,但至今十年整,我们全组村民在此地块上未分得一分钱征地款,现在宁乡经开区在未付分文的情况下已把此地块整平,并已卖出50亩,而且对村民提出的诉求以拖延 敷衍的方式解决,请问现在能帮我们作主的单位是哪些,我们该怎么走程序?谢谢
ask5571056258|2017-03-05 14:2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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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1389133815

情况复杂,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2017-03-05 14:4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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