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候怎么让对方少分财产??
本人男2013年6月结婚,孩子3岁了,婚后买的房子,首付款大部分是我父母出的钱。近2年来总是断断续续的吵架打架,报警过3次,我还在派出所写过保证书,保证不在打,若在打孩子全部财产归女方。现在女方起诉离婚。开庭过一次,我答辩状的坚持不离婚,现在有什么方法离婚时候让对方少分财产?
其他答案
你好,建议向律师介绍具体情况,以便于律师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为你提供法律分析及判断。我是郑州的丁律师,愿助你一臂之力!
2017-03-05 10:5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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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委托律师及时介入,积极准备应诉。律师通过搜集相关证据,并且梳理、审核对方提供的证据,最大限度的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一般婚后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视作对自己子女的单方赠与,是其子女的个人财产,如果有婚后共同还贷的话,离婚时需要补偿共同还贷及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给对方。我国法院实践中对夫妻之间保证书的效力是有争议的,保证书中对财产的约定很有可能是无效的,但是保证书也不是完全没有用,至少其中对事实的描述是有很强的证明力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一方有家暴行为是法定的感情破裂的情形,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较大,有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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