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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律师您好:我问下在2009年别人用我的身份证在信用社办

尊敬的律师您好:我问下在2009年别人用我的身份证在信用社办理了贷款5万元至今为还,用我们身份证贷款的人他也在别人那用身份证贷款,现在法院起诉用我们身份证贷款的人为诈骗罪,罪名以成立,现在我们有法院的{诈骗罪}判决书.现在信用社不让我支土地的反补钱已经两年没有给我们了,这样合理么?我该怎么办
ask4386300290|2017-03-04 14:03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6462699305

当然不合理,可以起诉信用社。
2017-03-04 14:1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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