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问答 >买房>买房准备>购房知识> 问题详情

我们离婚一年了,在乡司发所协议离婚的。双方因感情不合,无共同财产我给女儿的五万块钱有没有监督权力?

你好,我们离婚一年了,在乡司发所协议离婚的。双方因感情不合,无共同财产,两个孩子女儿女方抚养,男孩我抚养。双方有孩子探视,短期居住权,为了这个条件另外给女儿五万元钱的生活及上学费用。现在女方不让看女儿,电话也不让接,短期居住更不让,我给女儿的五万块钱有没有监督权力。打工者的求助
ask5186575164|2017-03-01 17:29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7897218290

你好,这个可以向法院起诉主张探视权。
2017-03-01 17:54
来自北京市

ask8541707905

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2017-03-01 17:40
来自北京市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信息举报邮箱:jubao@fang.com
返回顶部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