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韩律师,我想咨询点问题,我在一所医院上班,前几年的时候医院派我们
你好,韩律师,我想咨询点问题,我在一所医院上班,前几年的时候医院派我们出去进修,进修前让我们签订了一个进修合同,上面写服务期5年,不到时间离职的话,需要赔偿进修期间所有的工资,进修费,住宿费。进修回来已经上班2.5年了,我大致算了算,需要赔45000多,这合理吗
其他答案
个人认为如果该合同为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当认定为有效。不过,用人单位出资让劳动者去培训,约定服务期违约金的金额最高不能超过用人单位支出的培训费用,且按约定期限逐年递减.因此,单位如果支付了有关的进修培训费用,是可以约定服务期的,不过违约金数额不应超过单位支出的费用。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