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柴姓女士和被告常姓男士由于婚后生活不合 但是孕有一女子 且孩子不到一岁 先原告提出离婚 切要求抚养孩子 还要求被告支付抚养费 并索要婚前财产被告该如何应诉 且原告自行分居半年 期间不曾打过电话不曾看望过孩子一次?
原告柴姓女士和被告常姓男士由于婚后生活不合 但是孕有一女子 且孩子不到一岁 先原告提出离婚 切要求抚养孩子 还要求被告支付抚养费 并索要婚前财产。被告该如何应诉 且原告自行分居半年 期间不曾打过电话不曾看望过孩子一次
其他答案
看你是否也同意离婚,如果不同意离婚,你可以举证证明你们感情尚未破裂,如果也同意离婚,那就积极争取财产分割,如果也想争取孩子抚养权,就积极举证,你的抚养更利于孩子成长,详情可来电咨询,提供法律帮助!
你好,根据男方的意愿去应诉。对于子女抚养以及财产分割的问题,应当委托律师代为处理。我是郑州的丁律师,专注于婚姻家庭案件,愿助你一臂之力!
你好,委托律师应诉,如果被告同意离婚,那就分割夫妻婚手的共同财产,婚前财产属于被告单独所有,如果你不同意离婚,就不按不同意离婚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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