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8岁经人介绍丛湖北嫁到湖南。期间在湖南呆了快三年,婚后一直和老公分居请问我就这样躲起来可以吗?
您好,我18岁经人介绍丛湖北嫁到湖南。期间在湖南呆了快三年,婚后一直和老公分居,一年很难回一次他家。三个月钱要拿结婚证的时候我就跑了。现在又和其他人结了婚。现在他们找我索赔彩礼钱。,这个彩礼钱是直接给了我爸。有人作证。现在我躲起来了,请问我就这样躲起来可以吗?就是不打算给对方赔一分钱,彩礼钱6万,加两次打发亲戚大概十来万的样... 展开
其他答案
你好,第一,法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只有三种情形要返还:(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其他情形是不需要返还的 ;第二,可以为你提供法律帮助,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如有疑问或需要帮助,可以电话咨询或见面详谈,谢谢!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