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父亲是军队退休的,九八年再婚后原来的住房加上他的工龄换了一个大面积的房子请问老头有权利独自处理现在的房子吗?
你好!老父亲是军队退休的,九八年再婚后原来的住房加上他的工龄换了一个大面积的房子,婚后一年多老太太去给闺女带孩子,便不再家住,只是每月底回来拿老头给她的生活费,老太太也有房,有退休工资,两人分居长达二十年,请问老头有权利独自处理现在的房子吗?是军产房,到现在还没有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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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根 展开
2017-03-01 17:0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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