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交房,签了协议
我弟弟买了一商品房,合同上2014年5月10日交房。我弟2014.9.22日被开发商忽悠,欺骗签了收房手续,签了一个协议承诺书,说赔偿一年物业费。后来发现,开发商应该赔偿6000多,一年物业才1000多。1.后来发现,开发商10.28日才具备交房条件,请问下,这个收房条件、协议书有效不?2.协议书上说,开发商因为不可抗拒的力... 展开
其他答案
欺诈合同是可以主张撤销的,时效是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开始计算的,您这种情况应该是还在时效以内的 对方现在对于赔偿是什么态度呢?建议您来电说一下具体情况,免费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
2017-03-01 16:0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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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协议涉及重大误解,可以请求撤销,撤销之后无效。第二个协议可能无效,要看开发商是否属于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延期交房。这个还在诉讼期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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