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我的操作不当,刹车时从后面碰了一下骑单车的人导致她从单车上摔下来,当时我吓坏了没有及时报警而是送到医院,到医院我报警了,交警来记了一下,经过检查只是轻微面部擦伤,她要求住5天的院并要求我赔偿她住院期间的误工费、护理费共1500元。5天后我去医院结住院费时她要求在住2天。2天后我去结住院费时发现她早就出院了,当我要求去交警... 展开
因为我的操作不当,刹车时从后面碰了一下骑单车的人导致她从单车上摔下来,当时我吓坏了没有及时报警而是送到医院,到医院我报警了,交警来记了一下,经过检查只是轻微面部擦伤,她要求住5天的院并要求我赔偿她住院期间的误工费、护理费共1500元。5天后我去医院结住院费时她要求在住2天。2天后我去结住院费时发现她早就出院了,当我要求去交警大队处理时她说要休养几天,又过了几天,我再次要求去交警大队时她同意了,到了发现她叫了路政中队的人做发言人,发言人说她单车坏了,我当时送她去医院的时候单车没有一点坏,然后又说她还要去检查,已经2个月了她一直不处理,我该怎么办?问题补充:保险在我出事的前一天就到期了,我除了有医疗费证明其他证明我都没有,护理他家说要自己请,误工费也是他家定的,两项共计1500元。如果他家要求处理了,我还应该赔偿她什么费用?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