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媳妇一婚生育两女儿,离婚时判了一个女儿给她,但至今为止男方都未给女儿给弟媳如果罚款该罚多少为宜?
我弟媳妇一婚生育两女儿,离婚时判了一个女儿给她,但至今为止男方都未给女儿给弟媳,女儿户口也还在她父亲那里。现在弟媳妇已与我弟结婚并生育一男婴,(我弟也是二婚,离婚前生有一女归我弟抚养)请问站在我弟这方他是生育二胎应该是合法的,但为何还要罚款,如果罚款该罚多少为宜?
其他答案
第十九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一)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二)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农业人口,下同),已生育一个女孩的,但一方为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职工或一方从事工商业一年以上以及双方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一年以上的除外;(三)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一方两代以上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四)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女方父母只生育一个或两个女儿,男到女家 展开
2017-02-23 11:37
来自北京市
赞(0)点赞赞(0)举报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