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您咨询一个财产继承的问题,老家在湖北,家里一共姊妹四人,一个哥,两个姐,我是老幺;我常年在深圳打工,妻子小孩也都在深圳,哥在湖北,老爸现在住我哥家,我哥因在建筑行业也是常年在外四处跑,所以我爸主要是和我嫂子和我哥的儿子住一起;现在的问题是我爸已经七十八岁高龄了,有一套房子,两个姐姐已经明确表示不参与房产继承,我哥已经有一套... 展开
向您咨询一个财产继承的问题,老家在湖北,家里一共姊妹四人,一个哥,两个姐,我是老幺;我常年在深圳打工,妻子小孩也都在深圳,哥在湖北,老爸现在住我哥家,我哥因在建筑行业也是常年在外四处跑,所以我爸主要是和我嫂子和我哥的儿子住一起;现在的问题是我爸已经七十八岁高龄了,有一套房子,两个姐姐已经明确表示不参与房产继承,我哥已经有一套房,本来我爸想把房子给我,但我嫂子不同意,老爸跟嫂子一起生活这么多年,对她很依赖也很感激,就又决定把房子给我哥,请问这种情况法律上怎么规定,我并没有过错,只是人在深圳不在老爸身边无法照料老人,在深圳条件也不好没法把老人接过来住(母亲多年前已经过世),这样剥夺我的财产继承权合理(法)吗,我该怎么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