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和老婆准备在上海买房,首付款均由男方父母出资,由于男方上海社保时
今年我和老婆准备在上海买房,首付款均由男方父母出资,由于男方上海社保时间不够,房产证名字写女方名下。为防止以后万一离婚有产权纠纷,请问,怎么把父母帮助出资的首付款从总房款分开来?万一离婚,父母给的首付款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其他答案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2017-02-23 13:3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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