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儿是天津某大学的大三学生,今年寒假期间她与她的另二位女同学在北京实习,租了一处宿舍(网上找到的,无中介),租房给她们的是一位成年男性,租期为3个月,签订合同时支付了3个月的房租及1个月的押金,住了不到2个月时,租房给他们的人一定要让他们搬走,至于押金与剩余的1个月房租说是搬后2天退回。因为是女孩子,怕不搬走受到欺负,只得... 展开
我女儿是天津某大学的大三学生,今年寒假期间她与她的另二位女同学在北京实习,租了一处宿舍(网上找到的,无中介),租房给她们的是一位成年男性,租期为3个月,签订合同时支付了3个月的房租及1个月的押金,住了不到2个月时,租房给他们的人一定要让他们搬走,至于押金与剩余的1个月房租说是搬后2天退回。因为是女孩子,怕不搬走受到欺负,只得在不到2个月时搬出去了,搬的那天是一个说是租房人的同事过来的,搬的同时房子就开始改装并换了门锁,可搬出去后打电话给原先租房子的那个人,一直拒绝接电话,也就是说剩下的1个月租金与押金要不回来了,怎么办?可以向哪儿请示帮助?如果起诉的话,作为一个学生,时间与精力也耗不起,现在孩子们精神受到了极度的打击,说是住了2个月,实际上当初租下后半个月才入住,加上春节放假回家房子空着,其实只住了1个月,就按合同说是住了2个月,可合同上说是租3个月,房东违约在先,还不给退余下的1个月租金与押金。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