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是一家具有建筑总包资质的国家二级建筑企业,接到资质范围内的工程后
我公司是一家具有建筑总包资质的国家二级建筑企业,接到资质范围内的工程后,将劳务部分直接分包给了个人(包工头),我公司一致按进度节点支付款项给包工头,并对其完成的实际工程量分文不欠全部付清。在这种情况下,工人说没有拿到工资,闹事告状,我们公司还有义务清付农民工的工资么?
其他答案
将工程包给无资质的队伍情况下,公司需要承担用工责任,工资末发放到工人的情况下,公司需承担责任。之后可以找包工头追偿。
2017-02-21 09:0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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