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人退休后兼职一家私营企业上班,是8月24号上班的,进厂2个多月的一天晚上下班回家路上让人摔倒,小腿粉碎性骨折,那晚,6点下班,他是6点10分左右离开厂区的,6点20左右摔倒的,6点22分给我打的电话,因小孙子拿手机玩,把声音关了, 打了11个电话,没听见,后来他,打了在一个队里的姐姐的电话,姐姐出去玩了,没接到,之后打了... 展开
我爱人退休后兼职一家私营企业上班,是8月24号上班的,进厂2个多月的一天晚上下班回家路上让人摔倒,小腿粉碎性骨折,那晚,6点下班,他是6点10分左右离开厂区的,6点20左右摔倒的,6点22分给我打的电话,因小孙子拿手机玩,把声音关了, 打了11个电话,没听见,后来他,打了在一个队里的姐姐的电话,姐姐出去玩了,没接到,之后打了姐夫的电话,姐夫出去把姐姐叫回来,姐姐来叫我去到爱人摔跤的地方,我们打了110,因为,摔跤路段接近仪征路段,仪征交警来说,属于 交警管,我因为近30年在上海居住,忘记110前面+025了,在此同时,我们拨打了120,当我重新打了110,120已经到了,我们就先去了医院,姐姐及围观的人在出事地点,120到 医院是6点55分,在120车上,我爱人打了他厂长的电话,厂长也来了,我们一直忙到9点多,病房安排好,我叫厂长先回去的,第二天厂里的会计代表厂里来看望,【我爱人是1978年入伍的,84年转业在山西,户口在外地,医保不在本地】】,并建议我们去张接骨哪里去看,说;哪里的费用要便宜一点,当时,我叫儿子跟他们一起看了一下,我儿子回来说了那个医院的情况,我没同意去哪里,决定留在六合人民医院,在动手术的前4天,我爱人打电话给厂方,老板娘说,他们把这事委托会计办理了,我们就联系了会计,可会计说,下班的时间不对,不在下班回家的范围,不给任何赔偿,我们就医药费就花了4万多,请问;我能向厂方讨个说法吗?谢谢!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