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问答 >政策法规>法律纠纷>房产纠纷> 问题详情

我同妻子因感情不和要求离婚,我的妻子也同意离婚,但对财产和子

我同妻子因感情不和要求离婚,我的妻子也同意离婚,但对财产和子女抚养达不成协议.我同妻子说,那我们签订一个仲裁协议,到丽水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我妻子也同意,这样可以节省许多时间,请问我们之间解决纠纷的方式法律允许吗?
ask417718028|2017-02-19 10:48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6672604173

您好,婚姻和孩子抚养不是仲裁范围。可以起诉解决。
2017-02-19 11:08
来自北京市

ask350748534

不允许的,仲裁不处理离婚问题。离婚有两种方式可以选择,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协议离婚需要提供经过协商就孩子的抚养、财产的分割、债权债务的处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签署的书面离婚协议、各自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持有的结婚证;诉讼离婚需持诉状、结婚证、本人身份证、未成年孩子的户口或者出生医学证明以及其他诸如可以证明夫妻感情破裂、证明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的房产证、车辆登记证书等证据。
2017-02-19 11:04
来自北京市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信息举报邮箱:jubao@fang.com
返回顶部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