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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替人带精神病患者问题

我做了个好事,按民政局所说的将一没有自理能力的精神病患者送去了精神病院,医院签字时我填的关系是表姐,这病患老公悄悄出门了,老爸又不接手,他老爸将一千元钱和证件都交给我,说他没能力去操心,可送进院后,病患老爸又不同意是他委托我了,请问,今后我会不会有好心办坏事的危险,会不会出现什么承担发律责任的纠纷?
ask5596621315|2017-02-17 15:45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8246165139

有一定的风险
2017-02-17 16:10
来自北京市

ask8827008930

责任是没有。你发书面通知给其夫和父亲来处理
2017-02-17 15:5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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