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老人因子女不在身边,被村里当五保户送到敬老院并终老,老人
农村老人因子女不在身边,被村里当五保户送到敬老院并终老,老人死亡后子女回来处理后事并安葬。原有的山林承包权上写的是去世老人的名字与其子女的名字。想咨询一下吴律师,老人去世后的山林承包权是否能由其子女继承?村里有人提出要集体收回。是否有法律依据?
其他答案
土地承包权实际上是一种使用权,跟宅基地性质相同,如果上面没有林木,是不可以由子女继承,应由村里收回,便如果土地上有林木,林木是可以继承的
2017-02-17 12:4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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