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9年左右,朋友因各种事情不断向我借钱,大概总额有17
在2009年左右,朋友因各种事情不断向我借钱,大概总额有17000元,在 年的时候,他妈妈还了1万元,剩下的钱由他本人还,当时还钱的时候我把欠条还给他了,之后我去过他家几次,他家人就不愿意再承担还款的事了,而现在他本人也联系不上,我手里只有汇款单,请问律师像我这样的问题能否起诉拿回来。谢谢
其他答案
可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款,首先要有证据证明欠款事实,借条、欠条、录音录像等可能反映其支款的书面材料,第二,至法院起诉要求还款并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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