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6年6月10日进入重庆XX健身会所XX游泳馆店任职店长一职,
我于2016年6月10日进入重庆XX健身会所XX游泳馆店任职店长一职,至2016年12月12日离开(由于游泳馆店搬迁至XX国际店面装修)在此期间未和我签订任何劳动合同,未给我买任何保险,到现在为止连12月份的12天工资也未发给我,正常发工资是次月的20号,但2017年1月20日未发给我,打他电话不接听,给财务打电话说过了年发...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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