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房婚后卖掉了,用这笔款再次买房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吗!
2013年11月结婚前买的房子,2014年1月结婚,无小孩,在2016年12月因特殊原因将房子卖出,办理过户及银行贷款手续,到2017年2月15日,房子尾款还未付给我,在卖房过程中,我在2017年1月又订了一套房子,房子首付款是我姐姐借我的,钱是打在我爸爸的银行卡里支付给对方的,属于按揭购房,2017年2月6日办的过户,房产... 展开
其他答案
您好,就要看您是否想给对方分了。不想分的,让您父亲写一个赠与说明,指定此钱款是赠与您个人且用于买房,但后续如果您还贷且不是第三人赠与,或者是您婚前财产,或者是夫妻间另有约定的,此部分还是需要进行分割。具体电话向上。
2017-02-17 16:03
来自北京市
评论(0)赞(0)点赞赞(0)
你婚前买的房子是全款支付的吗?若是,则是你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买的房子是你姐姐借给你的,那就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同时也是共同债务。我们婚姻家事团队能维护您最大的权益。建议您来电咨询,了解详情后及时为您免费解答。
您好,夫妻离婚关于财产的分割一般原则是婚前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财产一人一半。房子和车子这些价值较大的财产适用特殊规定。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