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用个人婚前财产支付首付款,怎么分割?结婚登记前,我与女方签订了书面证明,证明将来买房时,首付款全部是我方的个人婚前财产。几天后,我们登记结婚。结婚登记后,我签订了房屋购买合同,并用个人婚前财产支付了全部首付款。贷款按揭是用我的公积金联名卡还的,还款卡中的资金来源是我的存款和工资收入,以及公积金中心每半年返还给我方和对方... 展开
婚后,用个人婚前财产支付首付款,怎么分割?结婚登记前,我与女方签订了书面证明,证明将来买房时,首付款全部是我方的个人婚前财产。几天后,我们登记结婚。结婚登记后,我签订了房屋购买合同,并用个人婚前财产支付了全部首付款。贷款按揭是用我的公积金联名卡还的,还款卡中的资金来源是我的存款和工资收入,以及公积金中心每半年返还给我方和对方的公积金账户余额。因为我所在单位的福利房屋性质,现在还不能办理房产证。对方在我第一次起诉离婚时已经承认是我的个人财产支付的首付,而且对方在我第一次起诉离婚时对该证明无异议。但对方律师主张房屋分割时,对方要获得(房屋现值-我的首付款)的一半的补偿。现在,我在准备第二次起诉离婚,我认为是我的个人财产,给对方的补偿是已还贷款本息的一半及其对应的房屋增值。或者(房屋现值-我的首付款-我的首付款对应的增值)的一半,请问,哪种分割方法正确?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