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确认答复的正确性
谢谢各位给我答复的律师!我最初提出的问题是:我今年4月份买了一套房子是为了儿子将来结婚用的 ,为了满足贷款的要求,我用了我的名字办理了房产手续,而且金额较大的首付款也是我和我丈夫拿的,因每月还贷额比较大所以我儿子和未来的儿媳妇每月也拿出1000元来和我们共同还贷,请问我们这样共同还贷的话,将来这套房子的产权按法律来讲应该是谁... 展开
其他答案
你好,我认为你的房产应该是你的,具体你儿子和你儿媳每月拿1000元,我认识应该视为是你们的借款,你可以归还你儿子以及儿媳。但是产权是你的
2011-05-21 11:55
来自北京市
赞(0)点赞赞(0)举报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