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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不是可以拿回房款及我要付什么责任

我2008年9月在南京江北买了一套期房!总房价是35万多,我首付是11万,剩下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我现在没钱交贷款这房我也不想要了。根据合同上有一条三个月不交贷款合同将被取消。是不是这房就可以退掉了,我已经交的11万房款和的4个月银行贷款是不是可以拿回来。
星龙网络|2011-05-20 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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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chen

江苏省金匮律师事务所虞晓锋律师对你的问题回答如下:具体事宜要看合同中是如何规定的,但是我想现在开发商的房款已经是到位了,所以你不付房产按揭款,开发商实际上没有任何损害的,损害的是银行的到期债权,所以如果有人来告你也是银行来告你,这个事情和开发商没有任何关系的,你们之间的合同已经履行完毕了,现在是你与银行之间在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知道吗? 建议慎重考虑,如果你这样做的话,购房首付你是要不回来的,房产会 展开
2011-05-20 22:2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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