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有个问题咨询一下:我和我女朋友春节之前在北京合买了一套二手房子,房子总价133w,首付51w,她出了41万,我出了10万,其余按揭,按揭总共25年,每月4400元,按照这个算下来总共132万,我们当时约定房子按份共有,她占62%,我占38%,这个份额是按照各自出的首付和按揭贷款每个人还得额度,算出来的,我们约定按揭每... 展开
你好,我有个问题咨询一下:我和我女朋友春节之前在北京合买了一套二手房子,房子总价133w,首付51w,她出了41万,我出了10万,其余按揭,按揭总共25年,每月4400元,按照这个算下来总共132万,我们当时约定房子按份共有,她占62%,我占38%,这个份额是按照各自出的首付和按揭贷款每个人还得额度,算出来的,我们约定按揭每个人每月还按揭的一半,已经公正过,公证书上她占62%,我占38%,房产证上也是这么写的,但是各自的出资比例的约定只有口头约定,没有书面的东西,现在我们闹矛盾,看房子怎么处理,我有几个问题想咨询一下:1、首先,她是房子的所有人,我是共有人,我有没有居住权:2、根据目前的实际出资情况,我肯定占不到38%,因为首付她出的多,按揭因为25年海没有到,没有实际发生,那么我是应该按照38%呢, 还是按照实际目前发生的各自出资份额确定比例;如果她一定要处理房子,是不是按照房产证上68%的份额处理呢?3、如果她想卖房子,我不同意,她是不是只能处理属于他的哪些份额,我的份额我可以卖,也可以不卖,完全有我自己决定?4、如果她想卖他的份额,我如果不到场签字,她是不是过户不了呢?5,、假设她把她的68%的份额卖给了别人,确定的是每平米2w,如果新的买主要买我的份额,我是不是可以和他单独谈单价,比如我想我的份额每平米2.5万,我有支配和处理我份额的权利吗?因为她占得份额多,所以我不是很明白6、物权法里边有2/3份额以上的人有权利处理房子,我们是按份共有,就我们两个人,但是它虽然份额多,但是也没有占到2/3,她有权利处理房产吗,我必须听从他的吗谢谢,这件事比较头疼,请帮忙解答下,十分感谢(我们没有结婚)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