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没交付,诉讼时效如何计算?
甲方(房地产开发商)、甲方委托代理机构与乙方(购买者)于1997年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合同加盖甲方委托代理机构的公章并经公证。 合同约定甲方于1998年6月14日前,将该物业交付给乙方。但如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延误交付使用时间,可据实予以延期并不承担责任。同时合同约定甲方未按本合同期限将该物业交付乙方使用,乙方有权... 展开
其他答案
建议把重点放在“双倍返还乙方所付商品房价款总额的20%的定金”,因为你们的合同既约定了利息又约定了定金,法院有可能认为重复按二者较低的算,你干脆直接要求双倍定金,当然也要收集诉讼时效方面的证据,建议还是委托律师代理为好。
2011-05-09 02:0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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