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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底,我在中介出售一套二手房,中介推荐的客户暂不具备购房资质,但合同中写明具备了购房资

2016年11月底,我在中介出售一套二手房,中介推荐的客户暂不具备购房资质,但合同中写明具备了购房资质。在这样情况下签订了交易合同。此合同是否属于无效合同?在今年2月买房人社保缴费年限达到要求,获得购房资质了,交易过程中因新政影响?能继续执行合同,解除合同时卖方是否需要赔偿定金?
欣屁屁|2017-02-10 14:0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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