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兴仁县玉清苑4栋3单元七层E号住房板面炸裂”一事的请示
我在兴仁县长兴路的玉清苑小区购置了一套住房,房屋名称为“兴仁玉清苑新住楼”、房屋栋号“4号3单元7楼E”。开发建设单位为“贵阳乾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0年5月25日交付房至今,我未安排进入该号屋内装修等施工。2010年8月初,发现主卧、次卧板面裂缝,2010年8月15日我找到物业公司汇报了此情况,同时已给兴仁县城乡住... 展开
其他答案
我是砖家,我来给你做一下专业解释。1,你所说的这种情况绝对是质量问题,2.随着时间增长,墙面老化,地基下陷,裂缝会慢慢变大,肯定会有安全隐患。3,这栋楼肯定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耐久性。这就是典型的黑心开发商。。。。。。以上评论纯属个人观点,本人不对玉清苑这栋破楼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谢谢!
2011-09-04 16:3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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