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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签首付20%的购房沟通,现要求首付30%,如付不出,要退房是否要付违约金。

2010年9月和房产公司签定了购房合同,首付20%,后即使补交材料,但银行却未及时审核。现受新政策影响,造成一定要改成首付30%。房产公司和银行都为及时告知,而我们现在无能力首付30%,想退房。房产公司要求我们付违约金,这合理吗?这是否属于不可抗拒因素。
亦装亦谐|2011-04-30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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