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朝内南小街365号有两间半平房,有两间为文革产房,半间为房管局房,产权均为我爸爸,其中半间平房为我二哥住,一间为我一家三口住,落实政策后,1988年两间平房换成124中单位分配的2居室楼房,地址位于和平里,现在和平里这套房产权也为我爸,但是他已去世,无遗嘱,现在这套房也是我二哥住,当时我二哥女儿结婚,我女儿... 展开
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朝内南小街365号有两间半平房,有两间为文革产房,半间为房管局房,产权均为我爸爸,其中半间平房为我二哥住,一间为我一家三口住,落实政策后,1988年两间平房换成124中单位分配的2居室楼房,地址位于和平里,现在和平里这套房产权也为我爸,但是他已去世,无遗嘱,现在这套房也是我二哥住,当时我二哥女儿结婚,我女儿还小,就让他先住,他曾口头承诺我买房时他会给我些钱。我和我女儿户口现在还在朝内南小街365号,因为女儿结婚,急需买房,请问和平里这套房有一半的房归我所有吗,另外我通过什么途径可以要到我的权利,还有因为一起生活,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文革产房归我,很着急很苦恼,希望您能帮帮我,谢谢!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