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关于收房时补面积差的问题
房博士您好,我买的房子这两天就要收房了,开发商通知要带些钱准备补面积差。我上网查询了相关的政府文件,网上的《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办法》里的第二十三条规定说,超这个面积差超过1%的,业主就可以不用补差价,但是我们楼盘的论坛里有人发帖说《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里规定的这个面积差的限制是3%,只要不超过3%就都需要补差价。请问究竟是... 展开
其他答案
您好,《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办法》与《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办法》两者并不矛盾,后者是对前者的细化,具体实行过程中二者 是同时使用的。
2011-04-28 02:2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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