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评估
原告诉被告涉及一套拆迁房,法官要求原告在委托房屋评估书上签字,原告因支付不起费用,不愿签字,结果法院驳回诉讼请求,理由是不同意评估无法判决,请问,这合理吗?为什么一定要原告签字,法院不能自行评估吗?原告一旦签字,评估结果出来后不满意是否就不能更改?请帮忙解答,谢谢!
其他答案
房屋评估不是法院进行评估的,是由专门的第三方房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且需要支付费用。这些费用是由判决后的败诉方承担。评估不满意的话可以申请重新评估。若有疑问可致电咨询本律师,我将为你做详细解答。
2011-04-18 03:0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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