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参考“继承法”第二十条 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提问人的追问 2011-04-09 18:46 是没有公正的代书遗嘱,老人以走 展开
请参考“继承法”第二十条 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提问人的追问 2011-04-09 18:46 是没有公正的代书遗嘱,老人以走 回答人的补充 2011-04-09 18:55 老人遗嘱继承人只您1人就好办了,否则就难予推翻了。 想推翻就只有参考“继承法”第十七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第十八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提问人的追问 2011-04-09 18:59 有俩个律师在场也行吗? 回答人的补充 2011-04-09 19:02 有一个律师在场都行,有两个就更行了!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