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本人住在苏州一公有直管房中,我们在2楼有一间房间,在向南的窗前有一个晒场约10多平方米、全家以这个为唯一晒衣被的地方。2002年左右我母亲 因糖尿病住医院等,经济结拘,把这个房间就租掉了。在租了期间,在2003年左右,一楼的住户擅自将其在我们晒场下方的屋子做了一个二三平米的天窗,并爬出天窗上了屋面,在屋面上我们的晒场里... 展开
您好,本人住在苏州一公有直管房中,我们在2楼有一间房间,在向南的窗前有一个晒场约10多平方米、全家以这个为唯一晒衣被的地方。2002年左右我母亲 因糖尿病住医院等,经济结拘,把这个房间就租掉了。在租了期间,在2003年左右,一楼的住户擅自将其在我们晒场下方的屋子做了一个二三平米的天窗,并爬出天窗上了屋面,在屋面上我们的晒场里晒衣被,(在以前2007年我们就发现他在我们的晒场里晒衣被,我们就不让他晒,在2008年12月份左右我们才发现他是擅自做的这个天窗),并部份侵占了我们的晒场,我们不让他晒,最多说让他暂放,借放。他自己另外也有晒场。在2009年9月15日他竟然不让我们在原有的晒场里晒衣服了,并称是他的屋面。一楼的住户是2003年买来的公房,他说他买来时就有天窗了,是前住户建的,我们认为前住户擅自破屋面做天窗,做的是违章建筑,他购买的违章建筑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我们要求相关部们为民做主,封掉其天窗,还我家20多年的晒场,您认为我的合理要求可以吗?谢谢。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