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人均成为失信人员?
我的父亲2010年在无锡成立了一家公司,在与我母亲离婚的情况下抵押两人共有的上海房屋贷款了八百万(房屋当初估值500万,余下300万我的父亲伪造我母亲的签名进行担保),房屋是母亲自己去担保的,如今法院判定结果该房屋今年拍卖,我的母亲个人也被列入了失信人员名单,请问这样也要追究我母亲的责任吗?
其他答案
【房屋是母亲自己去担保的】----这个你母亲担保的部分当然要承担责任。【余下300万我的父亲伪造我母亲的签名进行担保】----除非经法院确认为伪造签字,或者明知伪造而不要求确认无效从而过了诉讼时效,依然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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