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后分得的房产,还未建成。老人(一方已故)有四子,其中一套还建房欲写甲孙与老人名字,承诺老人去世后,该房屋由甲孙继承(其余子女已分得相应财产)。1.为防止老人过世后,其余子女反悔,要求将老人占有的一半房产按照法定程序继承,可采取什么措施?2.如果老人立遗嘱,是否需要所有子女在场?3.除了老人立遗嘱外,可否要求其余子女签... 展开
房屋拆迁后分得的房产,还未建成。老人(一方已故)有四子,其中一套还建房欲写甲孙与老人名字,承诺老人去世后,该房屋由甲孙继承(其余子女已分得相应财产)。1.为防止老人过世后,其余子女反悔,要求将老人占有的一半房产按照法定程序继承,可采取什么措施?2.如果老人立遗嘱,是否需要所有子女在场?3.除了老人立遗嘱外,可否要求其余子女签订协议并公证,表示放弃该房屋继承权?4.由于房子还在建造中,现在有什么方法(比如协议之类的)证明日后房子由甲孙和老人共有?待房产证办理时,是否可以直接根据协议上的名字进行登记?5.如果老人要求的遗产分配明显不合理,是否仍要遵循老人意愿?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