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兄弟遗产争夺案
甲、乙、丙三人为他同胞兄弟。三人父母生前拥有一幢私有楼房,这幢楼房于1996年出租给张某夫妇居住,租期为5年,每年租金为2万元,年底支付。1999年1-2月,甲、乙、丙父母相继去世,没有留下遗嘱,于是楼房由三人依法继承。甲、乙均有房屋居住,而丙暂无自己的房屋,办理遗产继承时,把房屋约定由丙管理。1999年10月5日丙将房屋作... 展开
其他答案
1,对房屋是共有关系2,仅对丙丁双方有效力3,如果没有约定租期甲乙丙可以共同要求搬出但要给其合理准备时间,买卖不破租赁丁无权要求搬出。4,张某夫妇可以主张违约,或是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该房屋。丙对丁如不能过户要承担违约责任。
2017-01-28 14:1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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