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甲方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权)2每月租金人民币1300元,乙方须先付后住,预付一个月的租金,押金1300元,合计人民币2600元,以后每一个月付一次。3租房期为2013年7月,租期自2013年7月8日至2014年7月7日。如双方无异议,乙方只需按期交房租即可。如乙方在协议期满后仍需续租和不再续租,乙方必须在最后有效期租期半个... 展开
1甲方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权)2每月租金人民币1300元,乙方须先付后住,预付一个月的租金,押金1300元,合计人民币2600元,以后每一个月付一次。3租房期为2013年7月,租期自2013年7月8日至2014年7月7日。如双方无异议,乙方只需按期交房租即可。如乙方在协议期满后仍需续租和不再续租,乙方必须在最后有效期租期半个月之前通知甲方,否则甲方不退还乙方租金。乙方超过租期时间,还想租用或是租用几天后离开,则不按天数计算房租,甲方只按整月收费。4租用期间:(1)水电。煤气费用按人头平摊;(2)电按电表收取,公共处用电按人头平摊;(3)卫生费每人每月10元整;(4)电费按每月计算,电视,宽带申请费等由乙方自己支付。5甲方留给乙方使用的房屋内床衣柜电脑桌床头柜椅子以上设备,乙方在使用时丢失或损坏,如有损坏室内装潢结构的门锁,照价赔偿(钥匙如有丢失,一把赔偿20元整)。6在租房协议期内,甲方不得擅自加价房租,不得无故终止协议收回房屋。7乙方不得把房屋另做他用,或转借他人使用。8在协议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本协议的各项条款,不得违约,如有违约则按国家房屋租赁的有关规定办理,违约方须支付违约金1300(人民币)给对方,而且守约方有权终止协议9乙方不得在房屋内从事违法事情或不安全事故,若有发生,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负承担,而且甲方有权终止协议,且支付的房租费,押金不再退还乙方。10乙方房间内的所有贵重物品由乙方自己保管好,如有遗失,甲方不负责,不赔偿,乙方自己负责。11乙方租期已到或联系不到乙方本人,甲方有权对乙方房间内的物品自行处理,之后乙方无权与甲方争议。1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