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通过二十一世纪中介在河西购公产房一套,后到津房置换签的合同是2010年6月7日交接完毕并且腾空房屋,可是中介和卖方都告诉我们卖方家中有困难要往后延期,让我们先再置换合同上签字已接收,当时我们也没多想就在津房置换的协议上签字视同接收了,津房置换就把房本就给了我。可是到了我们要验房时,对方又说要先见到钱到她户头上才能和我作交接... 展开
我通过二十一世纪中介在河西购公产房一套,后到津房置换签的合同是2010年6月7日交接完毕并且腾空房屋,可是中介和卖方都告诉我们卖方家中有困难要往后延期,让我们先再置换合同上签字已接收,当时我们也没多想就在津房置换的协议上签字视同接收了,津房置换就把房本就给了我。可是到了我们要验房时,对方又说要先见到钱到她户头上才能和我作交接,中介说她们也拿卖方没折,我们就又等了一周,她的钱能取了,才做交接,可是交接时卖方供热合同也没有,是报停了。物业缴费单也没有,只说是交了今年一年的。数字电话机顶盒一会儿说被盗了,一会儿说是要我再给她钱从她那里买,可她的是当初人家数字电视免费给的等等。直到现在一个半月了,仍然没有进行完交接,中介只推说找不来卖方,我也不知该怎样才能维护我的权益了,希望您能给我指点一下,我现在如果想起诉,那我应该有哪些证据提交给法院呢?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