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石家庄市鹿泉区上 的业主,我是2001年买的商品房,当年就拿到了鹿泉区土地局颁发的国家正规的房产证,一直以来能正常上市交易和过户、也能贷款。但是自2016年5月1日后国家政策的变化,需要土地确权办理土地落宗事宜。昌达地产商不作为。置业主利益而不顾,置国家政策而不顾。土地局早在四五个月之前就把落宗的相关材料给了开发商让其盖... 展开
我是石家庄市鹿泉区上 的业主,我是2001年买的商品房,当年就拿到了鹿泉区土地局颁发的国家正规的房产证,一直以来能正常上市交易和过户、也能贷款。但是自2016年5月1日后国家政策的变化,需要土地确权办理土地落宗事宜。昌达地产商不作为。置业主利益而不顾,置国家政策而不顾。土地局早在四五个月之前就把落宗的相关材料给了开发商让其盖章。我们就能落宗。但是开发商一直拖到现在不给办理。理由是2001年至2006年期间他们在管理物业时,有个别业主欠他们的物业费。2006年以后因为他们的物业管理不好合同到期后我们就没有再签物业合同。这十来年是我们自己成利的业主委员会管理。开发商以这个为借口不给我们办。想问一下我们应该怎么办。找那个部门能管开发商。谢谢!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