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有一套房子,房产证是父亲名字,父亲已过世,家中有一儿一女已婚两个孩子,目前母亲要把房子给儿子,让
父母有一套房子,房产证是父亲名字,父亲已过世,家中有一儿一女已婚两个孩子,目前母亲要把房子给儿子,让女儿放弃继承权,这种情况公正时需要儿女的配偶参加吗?还有就是母亲只要在世,曾经公正过的遗嘱能否再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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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根据《继承法》,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 展开
2017-01-17 12:0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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